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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亿体育武汉市各区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政策宣贯2024-04-17 21:29:26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武政规〔2023〕17号,以下简称《通告》)要求,2024年5月1日起,我市禁止在本市四环线以内区域使用国一排放阶段及编码登记为X阶段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24年12月1日起,我市禁止在本市四环线以内区域使用国一、国二排放阶段及编码登记为X阶段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推进相关政策落地见效,近期我市各区积极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政策的宣贯工作。

  3月28日,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雷鸣主持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政策宣贯会议,重点解读《通告》的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湖泊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区各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辖区重点区域在建工地、工业企业、物流公司和叉车租赁及销售企业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会议。

  4月15日,江岸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建设局召开建筑工地、施工单位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推进会,分别就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地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大气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宣贯培训,发放《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全区84家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

  4月15日,洪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建设局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贯培训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现场发放《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35个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及监理单位共70多人参加。

  4月15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住建局对4家区属平台公司、6家建筑工地、4家非道租赁单位、5家工业企业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贯培训,区生态环境分局宣讲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排放标准、申请上牌、禁用区管理等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区住建局对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提出了要求3y体育

  4月16日,东湖风景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区建设局,四大景区及辖区使用非道的工地、企业等12家单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政策宣贯培训会,解读《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述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的管理规定,强调登记上牌、达标排放等管理要求,现场发放《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